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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承担的集团公司《宇航和导弹武器标准体系表》“空气动力”及“无人机”专题顺利通过评审
时间:2014-08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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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,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《宇航和导弹武器标准体系表》(2014版)整体规划及制修订工作,其中我院牵头负责“空气动力”和“无人机”两项专题。标准体系表是标准制修订的主要依据,也是促进标准实施的重要平台,我院以科学性、覆盖性、适用性、先进性为宗旨,紧密结合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及发展需求,系统策划了体系框架及标准项目,对已有标准进行分析、归纳,对拟制定标准进行规划、完善,并开展了广泛的意见征集工作。

8月13日,集团公司科技委刘红旗副主任、江帆副主任一行抵达我院,对我院承担的集团公司《宇航和导弹武器标准体系表》中 “空气动力”专题和“无人机”专题进行了评审。此次评审组包括集团公司科技委、质量技术部、一院、五院、八院、九院及标准化院的有关领导及专家,我院王晓军副院长,质量安全部、一所、二所、十一部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
评审组听取了编制组汇报,审查了“空气动力”和“无人机”标准体系表,一致认为两项专题的标准体系框架结构合理、层次清晰,标准项目系统完整、配套协调,覆盖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发展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和产品的需求,同意通过评审;同时评审组针对体系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提出了宝贵建议。王晓军副院长对集团公司评审组一行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,要求编制组按照专家意见,扎实做好后续修改完善及编制上报工作,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标准化软实力。